體育展開至今曾經是我們日子中的一局部了,關于青年運動,少兒體育不斷是我們注重的論題,該用的設備從哪幾方面下手, 筆者依據我國如今的場館建造情況和各地的實踐情況,分離多年場館建造與評定閱歷,首要從功用方面,談談中小型體育場建造和規劃中需求留意的幾個方面的問題。
功用定位:市、縣級體育場建造標準應為乙級(舉行地域性和全國單項競賽)或丙級(舉行中央性、大眾性運動會)。單一的一個場館,再大也不能主辦競賽。規劃:市、縣級體育場建造規劃應為中型(20000~40000座)或小型(20000座以下)。不能貪大求全。
選址:新建造的體育場應緊鄰城市,四周人口相對較多,交通便利,無污染的地塊。整體:在整體平面規劃時,體育場普通選在體育中心里邊,放在體育中心的重要方位,接近體育中心的出進口,應雙面(小型體育場至少首要觀眾一面)緊臨城市道路。場所應南北向安頓。
體育場主進口門前應思索廣場。體育場周邊應思索恰當的室外健身場所。思索社會泊車。思索公共敞開衛生間。思索配套商業設備。證明:體育館規劃規劃計劃應經過專家會議證明。